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改委今日公布《关于简化移动电话拨打长途电话资费的通知》,自2010年1月1日起,决定对移动电话拨打长途电话实行单一计费方式。
拨打长途收费方式:
本地拨打长途电话,将现行同时收取的本地通话费和长途通话费两项收费,合并为“长途通话费”一项,合并后的长途通话费仍按现行每6秒0.07元的上限标准执行。
在国内漫游状态下拨打国际及台港澳电话,只收取长途通话费。
在国内漫游状态下拨打国内长途电话,继续执行现行规定,只收取每分钟不超过0.6元的国内漫游主叫通话费。
(第三媒体 2009-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