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按照信息产业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批复,从3月1日和4月1日起,手机国内漫游费新上限标准开始按照“漫游状态下拨打每分钟0.6元、接听每分钟0.4元”执行。而对于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是否按照信息产业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批复,从3月1日和4月1日起执行,这一定是广大消费者所关心的问题。
据悉,2月28日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有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按照两部委要求,作为移动运营企业,近期我们立即组织了资费方案清理、业务规则梳理和计费系统改造等各项准备。未选用任何资费优惠方案的标准资费用户调整相对简单,我们按照2008年3月1日起这一时间表执行;选择了资费优惠方案的用户,将尽快调整到位,于2008年4月1日起执行。
据称,对于选择了资费优惠方案的用户,要4月1日起执行的问题,是由于本次降低漫游费上限标准的同时,还对漫游状态下的漫游通话费和长途通话费进行了合并。对运营商来说,意味着漫游状态下的资费结构和计费原则发生了较大变化。涉及各种资费优惠方案需要进行重新梳理,加上需要对各地计费系统及全网漫游结算中心进行改造,涉及多个设备提供商和软件系统。因此,调整时间较长。运营商承诺在改造完成之前收取漫游通话费高于新上限标准的部分将返还用户;如果发生计费误差,多收取用户费用,经核实后,给予话费退还。
据了解,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两个公司都将积极进行相关系统改造,确保新资费政策顺利和早日实施,使消费者早日享受到下调漫游费上限标准的实惠。
(第三媒体 2008-0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