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百度在步升音乐案一审败诉的情况下,今日它将和环球、索尼BMG、百代、华纳等四大唱片公司会谈,商讨网络音乐版权问题及其解决方案。
众所周知,在中国的网络音乐版权问题上,除了近期百度对步升音乐案的纠纷之外,今年3月,北京紫禁城影业已将搜狐告上法庭。今年7月,北京新画面影业公司因《十面埋伏》的链接也起诉了百度。今年9月,百度贴吧出现《哈利·波特6》中文版电子书,遭到人民文学出版社的指责。显然,这些版权问题纠纷,都由于搜索引擎技术的应用,打破了原来固有的权利和利益格局。但是,在版权问题上,据悉连全球著名的搜索引擎公司Google都不能应对现有的法律环境。
目前在中国提供搜索引擎服务是以百度、新浪、搜狐公司为主。相对而言,虽然图书、影视等娱乐内容的版权是和音乐相类似,但是音乐的版权保护,必然比新闻与图书的版权保护更严。
现在以唱片公司整个利益集团联盟出头,直指百度提供搜索链接就是侵权,给目前中国的整个专项搜索模式笼上了阴影,真是前途未卜。有业内人士认为,在中美知识产权问题如此敏感的大环境下,对百度等互联网公司没有利好消息;中国这些搜索引擎公司的规模太小,跟环球等国际巨头比,议价能力实在太弱;看来,这次百度很可能要摔跟头。
据传Google所有的纠纷,都是以Google主动删除进行和解而告终。就在今年8月,苹果与Google准备达成合作,通过Google提供苹果电脑和iPod用户的iTunes网上音乐商店服务。而收费音乐在中国市场上对用户没有多少吸引力,必然会导致以MP3搜索为主的百度等搜索引擎流量的显著降低,进而又将会影响到百度的竞价排名收入。
百度副总裁梁冬称,“百度准备拿出自身优势资源,来建立用户、网络渠道商、唱片公司和歌手的产业链。”百度一是做音乐或者影视和出版公司的分销商,除对搜索进行排行外,设置专区,歌曲或图书直接与所属公司链接,为其增加流量的同时,也会推出“百度币”等网上支付方式,然后对下载收费进行分成。另一种就是百度替SP分销,用户通过百度搜索下载彩铃、视频或电子书到手机上,百度在取消了全部盗版链接的情况下会参与分成。
看来,搜索引擎作为唱片公司“分销商”的角色,的确是一个较好的网络音乐版权问题解决办法;搜索引擎作为媒体形式之一,只要有强大平台就可以帮助拥有版权的公司销售产品。 至于百度和环球、索尼BMG、百代、华纳等四大唱片公司会谈的结果如何?让我们拭目以待吧!(第三媒体 2005-09-21)